新闻中心

关于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5-09-28 17:38:07 来源: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组委会 

为了维护三亚市及周边地区空中良好的电波秩序,确保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以下简称三亚亚沙会)各类业务无线电用频安全,现就三亚亚沙会筹备和举办期间无线电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三亚亚沙会筹备和举办期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使用无线电频率,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和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制规定》《海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特殊控制区域由三亚亚沙会安全保卫部确定,该区域内的无线电管理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第二章 无线电频率管理

第二条 境内外用户在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本通告第十条中免于粘贴无线电发射设备标签的设备除外),应当通过亚沙会无线电频率申请邮箱(radio@sanya2026.cn)提交无线电频率使用申请表,申请模板可从三亚亚沙会官方网站下载,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法受理并按照程序作出决定出具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无线电频率使用批复文件(以下简称批复文件)。

外国领导人、各国驻华使领馆和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国际组织和个人,需要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应通过外交途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申请。

第三章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

第三条 申请人可通过提交申请的电子邮箱下载批复文件,取得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用户,在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入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使用前,应携带批复文件将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送至指定的核验地点(核验流程详见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无线电频率申请使用指南),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核验,不便搬移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预约进行现场核验。

第四条 通过核验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粘贴“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无线电发射设备专用标签”(以下简称专用标签),粘贴专用标签后方可在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使用,专用标签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一印制核发。专用标签作为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可进入三亚亚沙会场馆及特殊控制区域使用的唯一标识。

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内原有的合法无线电台(站)无需再申请无线电频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在三亚亚沙会举办前期对台(站)进行现场核验,通过核验后粘贴专用标签即可按规定继续合法使用。

第五条 大型屏幕、不间断电源(UPS)、额定功率在3千瓦及以上的微波加热设备等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无需进行无线电频率申请,但在进入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内使用前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备,并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进行电磁环境测试。

第六条 在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内使用公众移动通信终端(手机)、计算机的嵌入式无线网卡、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功率在2mW以下的汽车遥控钥匙和照相机的无线遥控装置,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个人使用的生物医学遥测和医疗植入及相关配套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可穿戴式智能设备,无需粘贴无线电发射设备专用标签,但应当遵守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的安全保卫规定,不得作为无线局域网热点使用或开启蓝牙功能。

第七条 在三亚亚沙会筹备期间及赛时,需要在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和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境外用户办理无线电台(站)和无线电发射设备暂时进境手续时,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通过频率使用许可的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无线电频率使用批复文件,凭批复文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通关手续,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复运出境。

第八条 三亚亚沙会筹备期间及赛时,如需实施无线电管制,无线电管制区域内所有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和其他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无线电管制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无线电干扰投诉与监督检查

第九条 产生有害干扰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以及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其所有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如产生的有害干扰对三亚亚沙会产生重大影响或危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应当立即停止使用。

第十条 在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发射设备受到无线电干扰时,可以向三亚亚沙会信息技术指挥中心或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干扰投诉。

第十一条 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使用者, 应当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定区域、规定时间和技术指标操作使用。在三亚亚沙会筹备期间及赛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在三亚亚沙会竞赛场地及特殊控制区域内的无线电台(站)、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实施无线电管理监督检查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取证;

(二)要求被检查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有关材料和文件;

(三)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四)采取必要的技术性阻断措施,阻止非法无线电发射;

(五)关闭、查封非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或者暂扣其无线电发射设备。

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职权范围内进行的监督检查,主动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不得妨碍执行公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未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批准,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无线电发射设备,或者违反本通告,对三亚亚沙会产生严重影响的,由相关部门按职责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三亚亚沙会结束后失效。

附件:第六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及其筹备期间无线电频率申请使用指南

责任编辑:周玉敏